广西信访(黄色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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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责任需要作风深入与坚持到底 —— 一件信访复核事项的启示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一个重要论述,这充分说明房子对于百姓来说多么重要。所以自治区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针对群众提出关于住房问题的诉求时,处理起来慎之又慎。

今年12月,自治区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在办理某企业职工提出要求公司集资建房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信访复核案件时,相关职能部门在办文代拟稿中“建议资产公司依法依规按有关程序申请对该科教用地变更用地性质。并报市规划局、房改和城建等部门审批立项,获准后组织开展无房户职工的全额集资房项目建设”。本来此案已走完相关程序,发文则了事,但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本着既对信访人负责,又对组织负责的态度,确保每个信访事项复核后都能“案清事明,案结事了”。要求工作人员致电相关单位再核实“建议”是否可行。经过电话咨询,对方模棱两可,未能给出确定的答案,办公室负责人要求再次去电并亲自与对方交流,要求对方给出明确答复。如因“建议”不能落实而误导信访人将会使信访复核失信于民,使政府公信力受损。

面对此疑难信访复核案件,在期限将至,时间紧迫,牵头部门复核案件有畏难情绪的情况下,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同志再三去电坚持要求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提出明确建议。后经谨慎审查及咨询各方,查实复核意见中的“建议”无法落实。最终在出具复核意见书时没有采纳原“建议”,正因为办案同志作风深入,坚持到底,最大限度的避免了相关信访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