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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信访
贵港市信访系统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推动全市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取得实效,4月21日下午,市委副秘书长、信访联席办主任、信访局局长韦进伟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学习视频会议,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信访局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坚持和加强了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了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信访工作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应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会议要求,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效;要抓紧制定《条例》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研究完善配套措施,全方位做好相关工作的有机衔接;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注意收集整理、调研分析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妥善处理国务院《信访条例》与《条例》过渡期间出现的问题,帮助信访人树立依例信访意识,推动形成良好信访秩序。

通过此次学习,参会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对《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信心倍增。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