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信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信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做好市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有关工作。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为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提供方便。
(四)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及其他重要的信访案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五)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赴邕进京到市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疑难信访事项的听证评议工作。
(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中央、自治区、市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八)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负责协调全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资产管理、应急、保密、保卫、计生、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材料、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负责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及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督查调研科。承办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信访人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开展信访工作决策和重要信访案件专项督查和调研;开展信访案件情况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督查业务工作;负责本局履行三项建议权的具体工作;指导解决和化解具有普遍性的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组织协调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的劝返接回工作;定期研究分析群众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形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查督办重点进京赴邕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问题;承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接访办信科。负责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上访的群众;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和包案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服务工作;转送、交办来访事项;负责群众来访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指导协调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处理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组织协调第三方参与接访工作;负责转送、交办市内外群众及港澳台、境外人士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负责群众来信中重要信息的反映和研判;检查指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来信办理工作;承担“网上信访”事项的受理工作。对重要信访事件提出督查建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市信访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本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9名。其中:正处级领导1名,正处级非领导1名,副处级领导2名,四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3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
(二)本单位现有退休人员3名。
(三)下属二层机构有防城港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5名,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5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信访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本级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06.63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62万元,上升3.3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1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85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度增加了3名在职在编人员、2022年年中追加了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等原因引起的差异。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0.5万元,上升100%。主要用于支付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尾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我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局2022年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我局2023年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我局2023年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9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以及基本户余额。此资金为基本户余额,用于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托收、充电桩电费充值等费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06.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62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了3名在职在编人员、2022年年中追加了党的二十大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经费等原因引起的差异。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92.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正常运转和开展各项活动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59万元,上升2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8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8万元,上升4.6%。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增减变动。
3. 卫生健康支出(类)15.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增减变动。
4. 城乡社区支出(类)40.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5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于支付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工程尾款。
5.住房保障支出(类)23.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增减变动。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没有变动。
7.年末结转和结余0.9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以及基本账户余额。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此资金为基本账户余额,为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托收、充电桩电费充值等费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1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85万元,下降2.61%。其中:基本支出328.24万元,项目支出337.89万元。
防城港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9.05万元,支出决算为66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2.77万元,支出决算为52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1%。当年人员工资等日常基本支出增加。该项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72万元,支出决算为3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当年使用的资金据实支付。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3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即当年使用的资金据实支付,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故存在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14万元,支出决算为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8%。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即当年使用的资金据实支付,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故住房公积金存在预决算存在差异。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96.53万元,年初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8%。预决算产生差异的原因:工资福利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27万元,年初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1%。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4万元,年初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89%。主要是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医疗费用,资金据实支付。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信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
防城港市信访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信访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信访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较去年减少0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主要原因: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防城港市信访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去年减少0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减少主要原因:我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所以也没有产生公务用车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3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完成年初预算的72.72%。比上年增加0.04万元,上升20%,按当年度接待据实支付。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上升0.4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9万元,增加77.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开支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23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6.6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均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额706.6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个,本级项目支出706.6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06.6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的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覆盖面达100%。10个项目自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自评满分的有7个项目。10个项目自评结论都是一等等次,已达到预期目标。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方面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任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指标考核内容不够清晰明确;二是个别指标的指标名称与指标值不够匹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更加规范指标考核内容,使指标内容更加清晰明确;二是确保项目指标设置与项目实际相关性高,指标内容设定具体、可衡量。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86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5万元,执行数为72.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不发生赴邕进京大规模集体访或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以及因信访发生的过激行为能得到及时处理;维护行政中心区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及时劝返八类人员(孤寡老弱病残)、“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人员,无八类人员、“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人员滞留,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整体上各项指标中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达到设定的指标要求。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体系的设立还不够科学,尤其是数量指标细化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逐步建立完善系统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二是针对各项目资金安排具体细化绩效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