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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赛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基本职能: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信访和信访信息化建设的有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为隶属于市信访局管理的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单位预算代码114002。

 

第二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68.8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76.05万元相比,减少7.18万元,下降9.4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8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76.05万元相比,减少7.18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压减了项目支出。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3、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68.8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76.05万元相比,减少7.18万元,下降9.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工资福利,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办公经费和信访工作专项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60.29万元相比,减少9.9万元,下降16.42%,主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压减了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6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福利补贴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方面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5.88相比,增加2.79万元,增长47.4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中增加了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4.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等社会保险保障方面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5.55万元相比,减少0.88万元,下降15.86%。主要原因是:2020年卫生健康支出补缴数使得总数略高于2021年总数。

4住房保障支出(类)5.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4.33万元相比,增加0.81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积金缴纳基数相比2020年有所增长。

5、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76.05万元相比,减少7.18万元,下降9.44%。其中:基本支出68.25万元,项目支出2.64万元。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2.09万元,支出决算6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70万元,支出决算为5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3%。主要原因是: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压减了项目支出,实际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66万元,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6%。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6.90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8%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3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16%。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2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公用经费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4.08%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六)其他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2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0.1万元相比,增加了0.02万元,增长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数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12万元,支出决算数0.1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10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2.78%,比2020年增加1.53万元,增长25.2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

                                  2022年8月8日



附件:1.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doc

      2.桂林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