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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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集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6月27日下午,兴安县信访局、兴安镇党委政府在县中心广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切实提高了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依法有序信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动自觉。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4500份 。

本次活动积极推动了《信访工作条例》进基层,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