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区信访部门应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始终坚持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提升信访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提出的更高层次、更多元化的合理合法诉求,更加有效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结合我区实际,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我区信访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着力化解扶贫领域信访问题,服务好广西最大民生诉求。我们应勇于担当,践履责任,围绕扶贫领域这个广西最大的民生问题,全面敞开渠道,做到有求必应、有诉必办,化解大量扶贫领域信访问题,有效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应建立运行扶贫信访工作部门协同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动设立精准脱贫电话专线、精准脱贫接待专窗和开辟精准脱贫意见征集便捷通道渠道,收集汇总扶贫领域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推动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督促督办精准脱贫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党委政府按期完成精准脱贫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着力回应生态环境领域信访诉求,服务好美丽广西建设。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态环保领域的日益关注,群众因工业开发等引起的江河流域污染、海洋污染、水土流失等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信访投诉逐年增多。我们应深刻理解和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实践指向,主动拓宽和完善群众环保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对生态环保领域提出的信访诉求,着力推动企业加强环保意识和践履社会责任,推动有关部门理性对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切实形成生态环境污染“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局面,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展现八桂大地美丽形象的发力点,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着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服务好法治广西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是立足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特征和社会治理新需求、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作出的新安排。我们应牢固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积极融入国家依法治国实践,主动将信访法治化建设纳入全区法治化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通过加大信访法治化建设力度来促进法治广西建设。同时,应更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使职权、化解矛盾,进一步完善依法信访的运行机制,信访与司法、行政的对接机制以及信访“情理法”的结合机制,真正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推进法治信访建设。
着力强化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好平安广西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我们应厘清现行社会治理模式,凝聚社会治理力量,构建科学规范多元主体参与的共建体系,创新信访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共治机制,建立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要的共享模式,不断强化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与多元化解,着力化解更多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着力提升信访服务水平,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妥善处理好实施重大项目和发展实体经济过程中产生的信访问题,可以有效减少发展阻力、凝聚发展合力。我们应在建设交通、水利枢纽等重大工业项目、民生项目以及发展实体经济的过程中,加强风险评估,主动提前介入,延伸信访服务,把主动联系、上门走访作为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从源头收集可能出现的各类信访因素,建立“点对点”的矛盾纠纷访排机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重点项目区百姓法律知识匮乏、法制意识淡薄的特点,开展好“信访普法”工作,主动“送法上门”,竭力帮助项目区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实行“全天候”“一窗式、一站式”现场收信受访和实时化解纠纷机制,切实减少到非接待场所的有关人员。
着力融入对外开放合作,服务好“一带一路”建设。随着“一带一路”“沿边开发开放”“东盟自贸区”等建设的深入推进,发展形势对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应以探索打造边关信访工作示范城市为契机,将信访工作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开放型经济、口岸经济结合起来,在推广应用边境地区社会治理成功实践、打造“和谐边疆”的大背景下,深入推进中越边境县(市)的信访互通合作和交流,积极主动加强中越边境地区企业、公民(边民)信访诉求的服务和矛盾化解工作,更加自觉地提升信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沿边开发开放”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参与边境地区构建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力服务于广西对外开放合作大局。
(作者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