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信访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信访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广西信访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信访信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全区信访信息系统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承担信访数据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信访信息中心为自治区信访局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未设置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广西信访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信访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广西信访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463.00万元,同比减少35.26万元,同比下降7.08%。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463.00万元,同比减少35.26万元,同比下降7.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2.97万元,同比减少35.29万元,下降7.08%;其他收入0.03万元,2020年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
2021年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规定,压减了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63.00万元,同比减少35.26万元,下降7.0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1.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34%,同比增加43.71万元,增长55.85%;项目支出预算341.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6%,同比减少78.97万元,下降18.8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430.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01%,同比减少47.66万元,下降9.9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7.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7%,同比增加 6.75万元,增长60.54%。
3.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9%,同比增加2.27万元,增长69.8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3%,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60.68%。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1.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34%,同比增加43.71万元,增长55.85%。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12.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20%,同比增加42.36万元,增长60.4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8.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14%,同比增加40.95万元,增长60.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6%,同比增加1.41万元,增长60.78%。
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0%,同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6.5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41.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66%,同比减少78.97万元,下降18.80%,由8个专项项目组成。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7.0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89%,同比增加40.83万元,增长14.26%。
资本性支出预算14.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1%,同比减少119.8万元,下降89.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2.9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7万元,项目支出341.00万元。
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4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信访工作任务、保障信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9.6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8.9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7万元,比2020年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93.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下降93.45%,主要用于安排接待兄弟省(市、自治区)同行来我区参加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相关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相关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1万元,比2020年增加1.35万元,增长16.54%。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64.00万元,比上年减少234.5万元,下降58.84%。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0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集中采购8.00万元,比上年减少112.50万元,下降93.36%,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156.00万元,比上年减少122.00万元,下降43.08%,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0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单位运行相关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广西信访信息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