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中午,全国助人为乐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律师修保刚刚义务陪同几十位上访群众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就急着往吉林市保民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赶。路上,他还接听了两个法律咨询电话。
作为服务中心主任,修保带领18位律师常年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这样的忙碌成了工作常态。他说:“现在,遇到问题就能想着寻找法律依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群众越来越多。每当看到群众的难事通过我们的帮助得到解决,我就觉得忙点累点都是值得的。”
2016年8月至今,吉林省累计有847名律师积极为信访群众和有关部门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共接待信访群众16930件次38545人次,引导信访人进入司法渠道3756件,参与重点案件研究2313件,提出法律建议3559件。
制度保障“搭好台”
在吉林省信访局一楼紧挨着群众接谈室的房间,就是律师咨询室。律师咨询室对面是来访接待一处,处长赵越从1996年就开始从事信访工作。她说:“现在,集体信访数量明显下降,也没发生过因信访问题而造成的大规模聚集。在正确的宣传引导下,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其中就包括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发挥的积极作用。”
1999年,吉林省司法局(现吉林省司法厅)和省信访办(现吉林省信访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成为全国的先行者。2011年,由修保个人出资的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成立,这也是全国首家专为信访人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
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2016年8月1日,吉林省信访局与省法学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设立法律服务站的意见〉的通知》,提出在全省设立法律服务站,并明确了服务站的目的意义、设立方式、工作职责等。吉林省各地信访局纷纷响应,设立起法律服务站(室)或服务中心、服务窗口。2020年6月,《吉林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出台,用近十分之一的篇幅强调了律师参与多元化解纠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旨在更加充分地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管理社会经济事务、服务和保障民生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服务群众“落好子”
在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信访局群众来访服务中心,以律师调解为主要工作方式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信访工作打开了一个有效通道。
信访人李某某在打工时,遭受面部右侧鼻廓割裂,却没有得到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2020年11月初,律师李森林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首席调解员,促使双方达成协议。随后,江源区信访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又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对该事项进行裁定。依据此裁定,李某某在2020年11月末一次性拿到了赔偿款。
江源区信访局来信受理科负责人曹琨说:“律师秉承依法、中立、公正的原则,为信访群众和有关部门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让群众从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吉林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不断向基层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延伸。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建立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平台机构多达190个。白山市设立起市、县(市、区)、乡(镇)、社区(村)四级法律服务站(室)。吉林市保民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的律师们每周五上午都会来到吉林市信访中心,在大厅摆起桌椅,设立接待办“坐堂问诊”。
履行职责“用好心”
在吉林省梅河口市信访工作者心里,有一条“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疑难问题不出梅河口”的宗旨。梅河口市信访局副局长、公职律师焦立堂介绍,梅河口市在24个乡镇街道成立“信访服务中心”,司法所的律师、法院和派出所的同志积极开展下沉式服务。
2020年,梅河口市山城镇信访服务中心就化解了一件沉积多年的信访案件。82岁的信访人郭某因档案遗失,始终无法享受到退休待遇。山城镇信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考虑到信访人年纪较大,服务中心的援助律师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约到镇里。在达成协议后,律师还义务帮助信访人依法依规计算出补偿数额,并在当年帮助其获得补偿,郭某再也没有因此上访。
在吉林省蛟河市,市信访局设立“六六议事堂”,将每个月的6日、16日、26日上午定为“百姓议事接待日”,通过“干部事前问事”“居民实情议事”“集中协商议事”“及时跟踪办事”“定期参事评事”“回访督促查事”6个环节为村民搭建反映问题和调处矛盾的平台。
蛟河市信访局局长王立国说,“六六议事堂”就是想在乡亲们信访之前,为他们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渠道,乡镇指导法官、村治保主任、司法所律师、村民一起到场,在“唠嗑”中就化解了矛盾。
法律服务前置同样体现在政府制定的公共决策中。近年来,吉林省信访局积极组织律师协助政府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从源头上预防了企业改制信访问题产生。吉林省信访局综合调研处处长王少辉说,如今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已经成为吉林法治信访的“闪亮名片”,既有利于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也有利于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更能促进信访案件在法律框架内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任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