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信访局《关于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部署安排,自治区信访局决定自2022年5月—2023年12月开展“清廉信访窗口”集中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廉信访窗口”建设内容
1.局机关公开政务信息,畅通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信访接待窗口以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以规范、暖心、高效的服务和扎实、务实的作风,做到“来访必接、来访必谈、来访必登”,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赢得信访群众满意认可;
3.办信和投诉窗口要规范办理来信、网信工作程序,及时高效办理来信、网信等信访事项;
4.优化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功能,让信访诉求网上投、信访事项网上办、信访结果网上查。
二、接受信访群众监督清单
1. 接待来访群众态度恶劣、作风粗暴;
2. 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3. 滥用职权,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
4. 未按《信访工作条例》及时、规范办理信访事项。
三、反映问题渠道
集中建设期间,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监督意见箱,开通监督联系电话。
邮政信箱:南宁市七星路133号机关纪委
电子邮箱:xfj2804415@163.com
监督联系电话:0771-2853653
监督意见箱:自治区信访局接访大厅
广西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