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访(黄色标题)
  • 无障碍
  • 网站支持IPv6|
  • 繁体版|
  • 简体版|
返回
顶部
网贷“好心人”殊知实是贼

近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的杨某幸依法向蒙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上信贷如雨后春笋般进入大众的视野,它给急需资金周转的人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一些提供办理网上信贷业务的所谓“好心”人提供了作案之机。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份期间,被害人孔某宁、林某丹、王某新、何某财、冯某燕等人向杨某幸提供个人信息请其帮忙办理网上贷款业务。杨某幸利用这个机会,趁被害人不注意或不懂网贷业务流程,多次采用删除被害人网贷成功信息的方式及借网上贷款操作时需使用被害人手机的便利,将以被害人名义申请得的贷款(或部分贷款)偷偷转入其支付宝账户或盗用被害人支付宝花呗、京东白条付款等方式盗取款项。被害人接到催款信息或电话后,向杨某幸咨询时,杨某幸仍以是诈骗信息或电话,勿须理会的理由搪塞被害人。直至案发时,杨某幸采用上述手段盗取了五名被害人款项近5万元,均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杨某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